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纳税筹划系列之五:“零税采购量”与“零税销售点”及其运用
引用本文:熊勇.纳税筹划系列之五:“零税采购量”与“零税销售点”及其运用[J].时代财会,2001(6):44-45.
作者姓名:熊勇
作者单位:湖南省洪江市国税局
摘    要: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应纳增值税额取决于纳税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对比即“纳税期应纳增值税=纳税期销项税额-纳税期进项税额”;作为一个变量,它与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之间并无独立的线性数量关系,在任一纳税期的任何应税收入水平上,总存在一个使当期应纳增值税为零的扣税项目采购量,笔称之为“零税采购量”;在任一纳税期的任何采购规模上,也同样存在一个使当期应纳增值税为零的应税收入水平,笔称之为“零税销售点”。

关 键 词:纳税筹划  零税采购量  零税销售点  应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