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场县共建”农机合作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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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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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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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一五”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明确指出,农垦要在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示范带动作用,要求垦地双方充分认识和结合省情及特点,深入开展“场县共建”,通过合作双赢,实现垦地双方共同发展,走出一条具有龙江特色的加快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垦地双方围绕土地经营,进一步深入、广泛地开展农机合作是重要的内容和途径之一。因此,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探索新的对策和措施,对开创垦地双方农机合作的新局面,促进全省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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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作双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新农村建设 实践 示范带动作用 “十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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