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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董”与“独监”之辩
引用本文:雷东辉,李瑞宏,汪智刚.“独董”与“独监”之辩[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4(9):11-11.
作者姓名:雷东辉  李瑞宏  汪智刚
摘    要: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制度之一,在英美公司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监督了公司高管人员的败德行为。独立董事的真正价值在于“独立”二字,独立董事作为外部董事,不能担任除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与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不存在利益关系,不存在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外部因素。这样就基本实现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我国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最主要的也就是看到了这一点。

关 键 词: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  上市公司  中国  企业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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