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通过并购方式进行企业扩张是国有电力企业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快速做大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可选择方式之一。而在实践中,股权并购的方式由于其操作方法简单;不涉及资产的评估;不需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节省费用和时间;能有效解决一些法律限制,能逾越特定行业(如汽车行业)进入的限制;能规避资产并购中关于资产移转(如专利等无形资产)的限制的特点,而得以大量的采用。在有关企业的实际工作,发现新的《公司法》、《物权法》实施以来,部分公司员工对于股权并购中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与误区。在本文中,笔者将围绕股权并购中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展开分析,以期能够澄清一些基本问题,些许裨益于国有电力企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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