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结合”推进项目建设 |
| |
引用本文: | 周迎春.坚持“四个结合”推进项目建设[J].中国城市经济,2007(12):62-63. |
| |
作者姓名: | 周迎春 |
| |
作者单位: | 湖南郴州北湖区委 |
| |
摘 要: | 对郴州北湖区而言,项目建设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以必须要将其放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抓好。但也决不能盲目。在这方面,必须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项目不能一味求“大”。盲目大上项目、上大项目,势必会引起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可能引起的是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也有可能引起人与人的不和谐,甚至“官”和“民”的不和谐。这些“不和谐”反过来会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程,影响经济发展,甚至最终违背项目建设的初衷。因此,在抓项目建设时,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摸清北湖区实际,坚持以下“四个结合”:
|
关 键 词: | “四个结合” 项目建设 科学发展观 经济工作 人与自然 经济发展 北湖区 和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