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创业板市场交易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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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雄伟.论我国创业板市场交易制度建设[J].经济研究导刊,2008(4):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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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雄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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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华工商学院,金融系,广州,5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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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券市场交易制度主要可区分为四大类,我国正在创建中的创业板市场不可能沿用主板市场的完全竞价交易制度,如果采用纯粹的传统做市商制度,其建设成本将非常巨大,如果采用混合交易制度,则由于完全竞价交易制度与做市商制度的相互干涉使得做市商有可能陷入做市的困境,在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交易制度拟采用平行交易制度将更有利。不管怎样,做市商制度将会成为创业板市场交易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我们通过营造做市商的动力补偿机制,完善做市商的约束机制以及强化做市商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来完成创业板市场交易制度的核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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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创业板 交易制度 做市商 |
文章编号: | 1673-291X(2008)04-0068-03 |
修稿时间: | 2008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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