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合同关系并非是一个静态关系,它有一个从订立、履行、变更到终止的动态发展过程。现代民法从动态的合同关系中,扩张了法律所调整的合同义务关系,形成了债之关系发展上的义务群。在现代合同法中,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所负担的并不以给付义务为限;在合同成立前及终止后,当事人亦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即后合同义务。一、后合同义务的涵义与性质后合同义务在理论上又称作后契约义务。关于后合同义务的涵义我国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2条以及有关的民事立法,我认为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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