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出租汽车迅猛增长,目前全国已达到106.8万辆。但是出租汽车行业的归口管理一直无法确定,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1998年,出租汽车管理交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管理部门。现在,全国80%的出租汽车、绝大部分县(市)和半数以上中心城市的出租汽车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多年的实践证明,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发展不仅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正视行业管理上的缺位和越位,以促进行业发展为核心理念,逐步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行业规则,而且需要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企业要规范经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组专题报道,以北京、上海、石家庄等城市为例,从政府部门、企业两个视角,以“规范”为核心,探讨政府部门规范管理和企业规范经营等行业共同关心的话题。如何发展出租汽车,如何致力于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发展,满足不同旅客出行需求,这是社会和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课题。[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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