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入手
引用本文:沈立群.从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入手[J].上海国资,2007(11):73-73.
作者姓名:沈立群
作者单位:上海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摘    要:国有股东在转让企业产权行为规范方面应当是"一致行动人"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的3号令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然而,在日常的产权交易监管工作中,仍有不少关于某一产权标的是否应当进场交易的政策咨询。因此,有必要结合分析企业资本构成,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企业国有产权标的作出具体界定。

关 键 词:国有股东行为  产权交易机构  企业国有产权  国有产权转让  监管工作  政策咨询  资本构成  国资委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