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收费“八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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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对农民收费要做到“八不准”。这“八不准”是: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要征求农民意见,得到农民认可,不准随意虚增和压低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农业特产税应努力做到据实征收,不准层层压任务、搞摊派;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不准超范围、超限额,强行向农民筹资筹劳,更不得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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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农村税费改革 涉农收费 农业税 农民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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