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之六 —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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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磊.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之六 —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J].对外经贸财会,2008(1):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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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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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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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新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存在哪些差异?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进行纳税调整?本刊根据中国税务报系列文章整理出一组文章,希望对读者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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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法》 新会计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 差异分析 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市公司 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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