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范畴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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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士兵.剥削范畴新探[J].当代经济,2005(1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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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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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南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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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传统的剥削范畴遇到了新的挑战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但是,现在对于什么是剥削,我国社会目前是否存在剥削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剥削,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只要是合法收入就不会有剥削.这种对剥削含义的认定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外国资本家在我国投资只要遵守我国的法律,获得的收入应该可以说都是合法的,根据合法收入就不会有剥削,那么我们怎么解释外国资本家在本国雇佣工人存在剥削关系呢?<中国大百科全书>(光盘版)对剥削的解释可能代表大多数人或传统的观点,即剥削是指"社会上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I)>1988年第一版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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