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诚实信用原则的税法适用
引用本文:苏如飞.论诚实信用原则的税法适用[J].经济研究导刊,2007(10):14-16.
作者姓名:苏如飞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渝北,401120
摘    要: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而在公法上特别是税法上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人们的看法却不相同.诚实信用原则有必要适用于税法,对税法的适用起到评价、补充与解释、降低成本的作用.诚实信用原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由于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关系是一种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决定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可适用性.在纳税人的信赖利益值得保护的情况下,诚实信用原则可对税务机关适用.而税收法律关系中只存在纳税人对征税人一一政府的信赖,因此,诚实信用原则不能对纳税义务人适用.

关 键 词:诚实信用  税法  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  纳税义务人  政府  征税人  存在  税收法律关系  税务机关  情况  纳税人  可适用性  债权债务关系  实体法律关系  税收征纳  信赖利益  当事人  保护  必要补充  税收法定原则  作用  降低成本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0-0014-03
修稿时间:2007-06-20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