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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取消小麦大米出口暂定关税
摘    要:本刊讯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自2009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关 键 词:大米出口  出口关税  小麦  部分产品  粮食产品  有色金属  财政部  工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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