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期,根据全总资产监督管理部《关于对县以上工会企事业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的精神,我们成立了工会资产监督督查小组,由分管领导主抓,通过精心组织、制发文件、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对县以上工会企事业资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指导,有效促进了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规范。一、夯实了督查工作的基础我市县以上工会企事业单位共11家,其中市总本级4家,各县市区总工会7家。截止2011年末,全市工会企事业单位共占地63608.06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办证率100%;建筑面积共14367.13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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