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禁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八一”等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字样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下发《关于严禁利用军队、武警部队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工商企字〔1999〕第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包括军

关 键 词:禁止使用  经营活动  字样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  企业名称登记  通知  军队  变更登记  计划单列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