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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与信用证欺诈例外
引用本文:吴海珍.倒签提单与信用证欺诈例外[J].浙江金融,2007(4):61-61,54.
作者姓名:吴海珍
作者单位:浙江树人大学
摘    要:倒签提单(Anti-dated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时,应托运人的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而签发的提单。国际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运日期装运。货物的卖方为了顺利结汇或从开证行处获取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往往将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中的装运日期倒签。在信用证业务中,当受益人将倒签提单提交给开证行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时,一旦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发现提单日期倒签,是否可以以信用证欺诈为由向法院申请冻结信用证?在倒签提单的情形下,法院能否适用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欺诈例外判令止付信用证?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倒签提单行为是否构成信用证欺诈,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关 键 词:信用证欺诈例外  倒签提单行为  国际货物运输  信用证项下  装运日期  信用证业务  开证申请人  独立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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