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收贷要注意诉讼时效 |
| |
作者姓名: | 高伟 王作伟 |
| |
作者单位: | 辽宁省西丰县信用联社(高伟),辽宁省西丰县信用联社(王作伟) |
| |
摘 要: | 近几年来,信用社注重依靠法律手段清收贷款,已经收到了显著效果。但是,个别贷款因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被驳回诉讼请求,使信用社丢失了胜诉权,影响了信用社的声誉,加剧了贷款的风险程度,也助长了某些贷户拖债、赖债的思想。因此,笔者就信用社在依法收贷中应该如何注意法定的诉讼时效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关于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 什么是诉讼时效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有多长?《民法通则》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