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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基于2007年沪市的经验证据
引用本文:陈宋生,吕文岱.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基于2007年沪市的经验证据[J].财会通讯,2011(12):30-33,36,161.
作者姓名:陈宋生  吕文岱
作者单位:[1]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基于旋进法的ERP项目成功测度及审计机制创新”(项目编号:09BJY018);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绩效审计准则及操作指南研究”(项目编号:09YJA790015)阶段性成果
摘    要:由于2006年深交所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实施结果基本上都是流于形式的好消息,信息含量不高。因此,本文以2006年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信息为依据,分析沪市公司自愿披露影响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董事会会议、报表重述、资产规模、前三年亏损情况等,审计委员会、第一大股东等对信息披露影响不明显。2009年7月1日始实施强制性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监管部门需关注董事会的作用、管理层的盈余管理动机、公司规模大小等对信息披露的影响,否则可能重蹈信息披露流于形式覆辙。

关 键 词: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  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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