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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总工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统一划拨的通知
摘    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进一步加强拨缴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经商定,对已实现机关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拨缴工会经费,按照“分月预划,年度清算”的办法,由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划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宁波市  总工会  财政局  财政统一划拨工作  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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