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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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1年3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正式拉开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大幕。随该文件一起颁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等三项政策以及随后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一直作为国家高新区建设的指南。2002年,根据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形势,科技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等两个文件,为国家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和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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