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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26”
摘    要:由公安部和建设部发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畅通工程”,经1个多月的筹备,于2月 26日正式启动、首批实施“畅通工程”的为各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经济计划单列市共36个大城市和各省、自治区确定的部分中小城市。 根据城市交通管理现状,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分为模范管理(一等),优秀管理(二等)、良好管理(三等)和合格管理(四等)。在2000年10月31日前.实施范围内所有城市都要争取达到四等管理水平标准;其中部分城市要争取达到三等、二等管理水平标准;每个城市中心城区都要建成一个“严管街(区)”、再经过二三年的努力,36个大城市力争全部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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