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收基础理论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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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国清.对税收基础理论几个问题的再认识[J].经济学家,2000(6):10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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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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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税学院,四川成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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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认为: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体现社会主义税收本质的社会特征;把它作为征税的依据是欠妥的;不能将纳税人等同于负税人,消费者是不是纳税人应以税法为准;仅有纳税意识是不够的,应该增强和提高包括纳税意识、征税意识、用税意识、创税意识等在内的整个税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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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 税收本质 税法 税收意识 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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