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改革的理论与现实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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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志良,杨星.我国出口退税改革的理论与现实思考[J].北方经济,2004(2):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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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良 杨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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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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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出口退税的现状 出口退税是一国政府为了增强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将出口商品中所含的间接税部分或者全部退还给出口商,使得出口商品以含部分税或者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所实施的一项政策.我国自1985年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出口退税政策多次发生重大变化,1988年明确"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原则,1994年税制改革,颁布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重申了对出口商品实行整体税负为零的零税率政策,1995年将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14%,1996年下调为3%、6%、9%,1998-1999年间,为鼓励出口,分别提高到5%、13%、15%、17%等四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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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口退税 中国 税收中性论 出口贸易 出口退税方式 贸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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