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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以陕西省为例北大核心
引用本文:周璐红,曹瑞超,王盼婷.基于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以陕西省为例北大核心[J].生态经济(学术版),2022(9):125-130.
作者姓名:周璐红  曹瑞超  王盼婷
作者单位:1.长安大学土地工程学院710054;2.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710054;3.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710054;
基金项目: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陕北黄土高原土地利用安全评价研究”(2019-JC0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城市边界划分方法研究”(300102278113)。
摘    要:土地资源作为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其合理配置对于国土空间开发具有重要影响。以陕西省为研究对象,将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作为最终目标,从土地资源的承载强度、承载效益、承载潜力三个维度测算土地资源承载力以及耦合协调度,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体系,选取耕作、供水、气候、生产环境、气象灾害和盐碱化敏感性6个方面18个评价因子,基于土地资源承载力,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建立模型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陕西省土地资源承载系统耦合协调程度包括初级协调、勉强协调、濒临失调、轻度失调四个阶段,西安和榆林两市土地资源承载力最高,渭南市最低;陕西省农业生产适宜性程度整体上呈现关中平原最高、陕南地区次之、陕北黄土高原最低的分布情况。结合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高低和面积大小,去充分协调农业生产用地与其他类型用地之间的关系,可共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关 键 词:土地资源承载力  适宜性评价  农业生产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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