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证行必须履行对信用证项下货款的付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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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涛.开证行必须履行对信用证项下货款的付款义务[J].进出口经理人,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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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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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科贝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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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据理力争挽回巨额损失 2002年4月,民营企业绍兴天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陆续接到法国某纺织品公司的出口订单,总金额达100多万美元。公司决定接下这笔单子。于是,“天龙”要求买方通过法国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要求严格按合同出货,按信用证要求制作单据。“天龙”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与出口合同相符的真实有效的信用证后,就陆续组织生产、装运、报关出口,并由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市分行陆续将信用证下的单据邮寄到法国的银行。随后,农行绍兴市分行得到了法国银行承诺或承兑到期付款的通知。 后来,法国纺织品市场形势陡然恶化,法国公司想将损失转嫁给“天龙”,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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