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对商标侵权认定及赔偿责任的影响——评2013年《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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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芮松艳.“使用”对商标侵权认定及赔偿责任的影响——评2013年《商标法》[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10):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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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芮松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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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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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商标法》对于2001年《商标法》进行了多处修改,其中亮点之一即为,强调“使用”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的作用,增加了“在先使用不侵权抗辩”及“在先未使用免责抗辩”的规定。这一修订不仅更贴合商标保护的本质,亦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的现有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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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法》 侵权认定 赔偿责任 商标侵权案件 2001年 商标保护 抗辩 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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