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民银行事后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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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安,王立钟.完善人民银行事后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J].吉林金融研究,2007(4):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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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安 王立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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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吉林延吉13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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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相继成立事后监督中心以来,开始行使对会计核算业务的集中事后监督。这对于规范人行会计行为,提高央行内部管理水平,防范资金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事后监督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改革的新事物,在监督管理模式的选择和创建初期的不完善是客观存在的。正确分析当前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方法、改进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职能作用,是事后监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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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银行 监督职能 事后监督中心 会计核算业务 事后监督体系 监督管理模式 事后监督工作 监督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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