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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剩余法的具体运用
引用本文:陈保平,张贵强.土地剩余法的具体运用[J].房地产评估,2006(2):21-26,20.
作者姓名:陈保平  张贵强
作者单位:湖北中真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摘    要:2001年1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以下简称《规程》),对剩余法的定义为: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在开发潜力的土地估价。

关 键 词:《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剩余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交易价格  假设开发法  《规程》  开发成本  土地价格  投资开发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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