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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实施后浙港经济合作的对策建议
摘    要: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书安排》(简称CEPA)签署。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在WTO框架下,提早让香港享受国民待遇,促使香港与内地经济一体化发展。CEPA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对我省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机遇和挑战,

关 键 词:CEPA条例  浙江  香港  经济合作  制造业  服务贸易  服务业  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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