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销售有计理问题的气瓶如何处罚
引用本文:陈永远.销售有计理问题的气瓶如何处罚[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1):27-27.
作者姓名:陈永远
作者单位:福建省建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2009年10月9日,A县质监局对辖区内的一家瓶装液化气销售点B液化气供应站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发现现场库存有4只液化气实瓶(标注净含量:14.5公斤),按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定》的规定,由A县计量所计量人员对4只瓶进行称重,实际净重为12.90公斤、12.95公斤、12.80公斤、16.00公斤,当事人对计量称重结果没有异议,

关 键 词:计量问题  销售  处罚  气瓶  计量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  液化气  计量检验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