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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会计标准与投资者保护——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比较
引用本文:潘妙丽,蒋义宏.法律制度、会计标准与投资者保护——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比较[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9,23(3).
作者姓名:潘妙丽  蒋义宏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上海,200433
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摘    要:法律制度与会计标准相互协调的制度安排,对加强投资者保护是有利的。英美法系国家会计标准采用文字描述的会计准则形式,大陆法系国家会计标准采用条文规定的会计制度形式,符合这些国家投资者利益。但由于成文法对投资者保护的先天不足,大陆法系国家首先要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强监管,然后才能逐步实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关 键 词:法律渊源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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