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区古代赋税制度与赋税思想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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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丛建阁,刘振锋.山东地区古代赋税制度与赋税思想及其启示[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8(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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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丛建阁 刘振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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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财政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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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地区古代赋税制度和赋税思想是中国古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创新与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相地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确立了以土地为赋税征收对象的基本税收制度;隋唐时期的租庸调制、两税法以及明朝的一条鞭法等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了土地税与人头税的税制合并与简约。同时,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的轻徭薄赋思想,对我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建立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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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赋税 赋税制度 赋税思想 |
文章编号: | 1008-2670(2008)02-0021-05 |
修稿时间: | 2008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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