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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区古代赋税制度与赋税思想及其启示
引用本文:丛建阁,刘振锋.山东地区古代赋税制度与赋税思想及其启示[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8(2):21-25.
作者姓名:丛建阁  刘振锋
作者单位:山东财政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山东地区古代赋税制度和赋税思想是中国古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创新与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相地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确立了以土地为赋税征收对象的基本税收制度;隋唐时期的租庸调制、两税法以及明朝的一条鞭法等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了土地税与人头税的税制合并与简约。同时,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的轻徭薄赋思想,对我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建立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 键 词:山东赋税  赋税制度  赋税思想
文章编号:1008-2670(2008)02-0021-05
修稿时间:200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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