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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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俊.浅谈"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5):125-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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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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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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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调整人的行为进行,因此民法必须以一定的人性观点为出发点,以此为基础规制人的行为,制定相应的规则。民法的性质,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私法、权利法,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民法性质的集中体现。1市民法的概念在所有的西方语言中,“民法”都是市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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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 市民社会 市民法 政治国家 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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