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矿产资源从潜在的、天然形成的自然资源转化为社会所需的矿产品,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技术经济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便产生了以矿产资源所有权为基础的多种经济关系。正确认识和理顺这些经济关系,对从宏观上和微观上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都有重要意义。《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这个规定的关键点是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以及矿产资源所有权与所在土地所有权的分离,而恰恰在这两点上常常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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