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坐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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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倩茹.专家坐诊[J].人力资源,2023(5):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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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倩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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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劳达laboro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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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我们公司有位员工,在职时因为和直属领导存在一些过节,屡次在办公室内大吵大闹,最后被公司按照严重违纪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向该员工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最近,该员工可能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该员工回到公司要求开具证明,我公司认为已经给员工出具过解除通知书,不需要再出具离职证明。请问,我公司能否以已经出具过解除通知书为由,拒绝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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