氙气大灯出身报告 |
| |
引用本文: | 刘大鹏.氙气大灯出身报告[J].中国汽车市场,2007(1):62. |
| |
作者姓名: | 刘大鹏 |
| |
摘 要: | 国家质检总局最新规定,从2006年12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照明灯具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通过3C认证的汽车照明灯具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出口。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员介绍,逐步对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认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整顿汽配市场,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
关 键 词: | 强制性产品认证 国家质检总局 照明灯具 汽配市场 3C认证 强制认证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