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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两次荐“公”给“私” 单位有理解除其职
引用本文:吴蓉.职工两次荐“公”给“私” 单位有理解除其职[J].上海劳动保障,2002(13):26-26.
作者姓名:吴蓉
摘    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享受合同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义务应当是全面履行,包括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权利义务  《劳动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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