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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比较研究及在我国的适用
引用本文:关帅锋.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比较研究及在我国的适用[J].金卡工程,2009,13(4):17-18.
作者姓名:关帅锋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摘    要:作为英美法系在民事损害赔偿判例中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独特的特点和功能。但该制度自产生以来,支持与反对就一直相互交织,争执不断。而传统大陆法理论认为,在民事损害赔偿中应遵循补偿性赔偿原则。这项主要是在英美法特别是美国法中采用的制度是可以为中国法律所借鉴。中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很多地方需要借鉴国外关于该制度的成功经验,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但在产品责任中不宜广泛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某些情况下采用惩罚性赔偿以替代精神损害赔偿的办法是可行的。

关 键 词:惩罚性赔偿  比较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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