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厂矿长任期目标的制定与考核
引用本文:宋振海,郭超.浅谈厂矿长任期目标的制定与考核[J].煤炭经济研究,1986(1).
作者姓名:宋振海  郭超
作者单位:铁法矿务局,铁法矿务局
摘    要:实行厂矿长负责制是我国企业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从目前大多数企业试行的情况来看,它有利于逐步克服企业党政不分,职责不清、多头领导、责权分离,厂矿长无权负责、无力负责、无法负责的弊端。对于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开拓型转变,实现民主管理,增强企业活力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实行厂矿长任期制(一般四年)和一部分厂矿长素质不够高等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