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实行新规定加强银行业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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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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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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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香港银行将风险资产引进银行业管理,旨在更好地处理银行经营中所暴露出的银行倒闭等问题。《一九八六年香港银行业管理条例》设立了风险资产比率(或称资本充足比率),要求香港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应使其风险资产比率保持在不低于其风险资产5%的水平上。条例同时授权银行监理员修订各家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个别风险资产比率,要求持牌银行最低风险资产比率达到8%,接受存款公司的风险资产比率应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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