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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主任要增强法律意识
引用本文:马瑛.信用社主任要增强法律意识[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5(12).
作者姓名:马瑛
作者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信用联社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把农村信用社推上了市场经济的舞台。那么,面对现实,信用社如何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使信用社经营正常、健康、高效地发展呢?我认为,增强信用社主任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本文拟就此谈点浅见。 第一、信用社主任的地位,决定其应具备法律意识。信用社主任是信用社的法人代表,在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这就要求信用社主任善于谋略运筹,讲求领导艺术,运用多种手段,包括法律手段来统一众人的意志,从而保证各项经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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