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特区同其他特区的发展比较与战略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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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锦庭,李必豪.汕头特区同其他特区的发展比较与战略抉择[J].特区经济,1995(1):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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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锦庭 李必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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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汕头特区同其他特区经济发展水平产生差距的主客观原因 一是区位条件不同。深圳毗邻香港,珠海靠近澳门,而汕头偏于粤东一隅,地处“省尾国角”,显然,地理区位优势不如深圳、珠海。 二是体制、政策不同。全国沿海4个特区中,汕头起步晚了一年,且只被批准搞一个1.6平方公里的出口加工区。以后经过两次扩大,才使234平方公里的市区成为特区,而这一过程跨越10年,直至1991年才实现。小特区与大城市长期并存的体制,无疑给汕头建设带来诸多难题。而深圳一开始就确定为外向型、综合性、多功能经济特区的发展模式,一步到位。珠海也先于汕头于1988年扩大了特区范围,理顺了特区与非特区的关系。厦门早在1984年就被允许朝有限度自由港模式发展。并且经过十多年改革开放,深圳和厦门已成为计划单列市,享有省一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并具有地方立法权,享受了国家给予更优惠的金融信贷、财税等政策待遇,但汕头仍然是地级市建制,至今并没有地方立法权,这些政策差异,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汕头特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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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发展 比较 汕头市 经济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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