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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纳税服务,优化税收环境
引用本文:许立群.加强纳税服务,优化税收环境[J].企业家天地,2008(12).
作者姓名:许立群
作者单位:邵阳市双清区地方税务局
摘    要:一、转变服务观念1.由监督打击型部门向管理服务型部门转变。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和有关审批手续,减少形式上的重复多头检查,积极为纳税人减轻负担,营造优良的办税环境,使执法和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征管质量。2.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事实上,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机关的义务,也是我们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于税收征管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3.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以前,我们曾过多地追求纳税服务形式,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没有重视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和服务效果的好坏。现在,我们将更加注重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效果的统一,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使服务工作切实做到有声有色、有板有眼。二、建立服务制度1.公开服务制度。《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对税法和纳税程序有知情权,而建立完备的公开制度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的根本途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凡是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事项,区局都将一一公开,使纳税人能够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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