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实施能效标准、标识制度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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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成建宏,李爱仙,刘伟.国外实施能效标准、标识制度的经验[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5):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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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建宏 李爱仙 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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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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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高用能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一直是世界各同能源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家,特别是主要工业国家,都为此制定了相应的能源政策和措施,以促使本国产品能源效率水平的提高,如执行最低能效标准、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签订自愿性协议、开展需求侧管理(DSM)等。 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以其投入少、见效快、影响大、节能和环保效果显著等优点,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认可。据国际能源署统计,至20O0年6月,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地制定并实施了能效标准,有37个国家和地区有效地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其中大多数的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是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并且是强制性的。澳大利亚、欧盟各国、美国、加拿大、巴西、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等,通过有效地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成功地减缓了对电力、石油和燃气需求的增长势头,大大减少了CO_2等有害气体的排放,同时也推动了高效节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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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能效标准 外国 美国 欧盟 能效标识 产品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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