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网络监管必须做到“五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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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顺良 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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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分局 [2]上海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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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有效履行"三定"方案中"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能,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更新网络监管思维、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方式并提升监管技术,以克服现有监管瓶颈。但网络市场毕竟是一个新兴行业,充满着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如何使监管具有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监管必须做到"五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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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监管 工商部门 监督管理 服务行为 商品交易 监管制度 监管技术 监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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