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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
摘    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2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关 键 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垄断协议  依法查处  程序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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