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业务委托方发出商品返货的会计及纳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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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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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东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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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蜡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鞋油为主的中韩合资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固体鞋油、液体鞋油等民用产品。该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主要通过省内各家超市及其他商业企业代销。2006年2月,笔者所在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受该公司委托,对该公司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其中2005年4月份的一笔业务如下:该业务的凭证号为56#,摘要栏注明“发出商品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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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销业务 发出商品 纳税处理 委托方 会计 民用产品 税务师事务所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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