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会计下侵犯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认定及会计处理 |
| |
引用本文: | 于文波,蒋葵.诉讼会计下侵犯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认定及会计处理[J].财会通讯,2007(3):60-60. |
| |
作者姓名: | 于文波 蒋葵 |
| |
作者单位: | 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
| |
摘 要: | 在确认商业秘密价值时必须弄清楚它所归属的资产类别。笔者认为,若项目的价值能可靠的计量,在符合“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标准后,便应予以确认,对无形资产确认而言,“价值能可靠计量”将是主要的确认标准。而商业秘密的根本特性是能给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能可靠计量的价值,因此,商业秘密应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
关 键 词: | 侵犯商业秘密 会计处理 损害赔偿 诉讼会计 未来经济利益 无形资产确认 目的价值 确认标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