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相关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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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劢.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相关问题探讨[J].当代经济,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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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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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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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考虑到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或持有待增值的特性,最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首次将其与企业自用的房地产(包括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和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即开发产品)区别开来.投资性房地产单独作为一项资产核算和反映,并采用具体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和<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为了方便表述,本文将上述四项与投资性房地产规范有关的内容统称为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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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 具体会计准则 土地使用权 房屋建筑物 开发产品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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